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情况。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将支持大型企业通过贷款、发债等融资方式置换应付账款,缓解大型企业资金压力,推动其及时向上下游企业支付现金;对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的企业强化应付账款信息披露,并对压降账款、账期压降明显的企业在债券发行方面给予便利。
甲方付款能力改善,工程回款链条从源头松动
对工程企业来说,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多是政府平台、央企国企总包或大型业主单位。过去甲方自身资金紧,进度款一拖再拖,施工方只能硬扛垫资。这次央行明确打开“大型企业融资置换应付账款”的通道,意味着有发债资质、有信贷额度的甲方,可以用低成本融资把拖欠的应付账款先付掉。上游付款能力改善,工程企业的进度款、结算款回笼节奏才有可能实质加快。
确权融资同步加码:应收账款更值钱
同一场吹风会上,央行还提出积极推广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一步便利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确权和融资。这与此前国办通知中电子凭证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超期凭证不得融资的要求形成组合拳:账期有了上限,付款方有了资金来源,工程企业手里的确权应收账款(监理计量报告、结算单据、电子凭证)就更容易被银行接受为合格押品。凭确权应收账款做质押融资或保理,置换高息过桥资金的路径比以往更顺畅。
给工程企业的实操建议:接单阶段优先考察甲方是否具备发债资质或平台信用;合同中把计量节点、结算流程和付款期限写死;回款压力出现时,先做应收账款确权和动产融资登记,再凭确权凭证向银行申请融资,而不是被动借高息过桥。甲方资金端、账期规则端、登记融资端三处同时改善,工程企业的回款与融资环境正进入今年以来最好的窗口期。